| 首页 |
|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启动我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要求
1、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进行分类审核。两类导师需满足《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参考附件1)规定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还需满足:主持或参与了以实际应用为目的的项目,包括企业委托课题、行业攻关项目等;组建了校内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2、除2026年度新增研究生导师外,拟于2027年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含兼职导师),均需进行招生资格审核。无年度审核通过记录的导师,2027 年严禁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导师招生审核工作组,统筹全流程资格审查工作。
3、导师年审通过≠直接分配招生指标。
学术型硕博导师取得资格后,依据学院 2027 招生目录、学校下达招生名额填报个人招生计划,经学科初审、学院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专硕导师招生资格与实际名额不直接挂钩,仅取得资格不保证一定获得招生名额。
二、组织实施审核重点内容
学院作为到时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主体,按政策逐项核查以下内容:
(一)师德师风审查
全面核查近 3 年师德表现,存在《中农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列明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研究生培养投诉查实等问题,直接取消 2027 招生资格。
(二)科研与经费支撑审查
区分学硕 / 博导、专硕导师,核查在研项目、年度实际到账科研经费、研究生助研津贴过往发放履约记录,未按规定足额发放助研津贴者暂停当年资格。
(三)导师职称和年龄准入审查
审核导师职称是否相符,申请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是否为本单位招生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年龄是否可确保任职期间(含延退期间)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
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7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 学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硕士生 | 2 | 1968年8月1日之后出生(2029年7月1日后退休) |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
硕博连读生 | 3 | 1969年5月1日之后出生(2030年7月1日后退休) | |
申请考核制博士 | 4 | 1970年3月1日之后出生(2031年7月1日后退休) |
三、太阳网集团tcy87222027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具体规定
(一)博士研究生招收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独立、完整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2、学术成果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近三年(2023年至今)年均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1篇相关领域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本院教师与其指导的本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共同署名发表文章,本院教师视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且第一获奖人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前3名);或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所在研究领域高水平专著;或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参与的社会服务等为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等其他代表学术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3、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招收博士生当年到校科研经费生均5万元以上(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研究生助研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4、聘期内的校外兼职第一导师,按上述学术成果要求提交近三年(2023年至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提供决策参考报告等其他证明其学术能力的材料,由学院审核招生资格。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收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协助指导学术型硕士生的经历。
2、近三年(2024年至今)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1篇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本院教师与其指导的本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共同署名发表文章,本院教师视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且第一获奖人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前3名);或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出版所在研究领域高水平专著;或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参与的社会服务等为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等其他代表学术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3、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到校科研经费生均3万元以上(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研究生助研津贴(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本校导师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2024年至今)发表相关领域的研究论文,或在与招生学科相关领域有兼职、挂职工作经历,或有企业或行业部门实践经验。
2、聘期内的校外兼职第一导师,应在与拟申请招生专业相关的领域(企业或行业)就职,有丰富的行业(企业)管理和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工作实力相当的职称(如工程师、咨询师、分析师等)或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稳定,能满足在校指导研究生的要求。
四、导师资审工作流程
1、6 月 15 日前(个人申报)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https://gmsadm.cau.edu.cn/logon完善个人信息、调整申报学科、勾选申报类别,按类型分别填报。
注意事项:
①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申请表中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先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②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奖等学术创新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应填写授权实用型专利、主推技术/产品、标准规范、重要社会服务业绩、技术专著、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及高应用价值论文等应用成果。
③科研院备案的科研项目可通过点击“选择项目”查看后勾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其他项目可自行添加到列表中。在规定时间内向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所属招生单位提出申请,各招生单位可开展招生的学位授权点范围和层次详见附件2。
④ 科研成果“近3年(2024年至今)”的时效要求;附件材料合并为单个PDF文档,以“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姓名”命名上传系统,需包含审核表中所列文章、获奖、专利、报告等,需提供文章原文第1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2、6 月 16 日-6 月23 日(学位点初审)
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牵头组建学科评审小组开展材料初审,核验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人资质符合性,形成初审意见并汇总报学院研究生教务。初审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
3、6 月 24 日-7月 1 日(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完成线上审核。同时将通过审议的导师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7天。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于7月8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线上提交。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跨学院开展招生的导师(人事关系隶属单位与招生单位不一致者),须向学位点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经学位点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线提交申请。符合招生资质的导师申请2027年度招生资格时,同一导师最多可在2个招生单位同时申请,且累计申请学位点总数(含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不得超过4个。其中,交叉学科、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招生资格申请不计入上述学位点数量限制。
2、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6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7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6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7、2028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截止2026年5月27日2025-2026学年未支付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名单请咨询本院教务老师。
5、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5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s://gradsch1.cau.edu.cn/art/2025/12/18/art_37646_1094653.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5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7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六、附件清单
![]()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及招生单位一览表.docx
![]()
太阳网集团tcy8722
2026 年6 月5日